广东发文加强物业管理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多部门近日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进一步提出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制定配套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部署落实国家十部委明确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快研究制定出台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密切合作。各地要将住宅物业管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属地镇街具体负责、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要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广东省下辖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街道大力开展《民法典》等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活动,加大对物业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基层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物业服务行业重点人群和从业人员及业主委员会成员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教育力度,切实提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全社会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认识,促进广大居民合法理性维权、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相互合作和有序竞争。


       意见规定,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于今年3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督促指导,总结各地经验和做法,及时完善住宅物业管理有关制度。

        本文来源:中国建设中国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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